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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华
供水设施
1、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
2、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
规定。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食品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产需要。
3、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如间接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应以完全分离的管
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
4、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还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排水设施
1、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的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
2、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3、排水系统出口应有适当措施以降低虫害风险。
4、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5、污水在排放前应经适当方式处理,以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