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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要求(十一)

浏览:228 发布时间:2023-04-22

啮齿类动物防制
1、外环境绿化带、围墙内、建筑物周围、垃圾废料存放处、退货暂存处、污水处理等区域隐蔽位置应设置外部监控装置(诱饵站/诱捕器/鼠夹及其他智能设施等)。外部监控装置配锁并与地面或墙体固定,有警示标志,数量和距离视鼠情而定。毒饵宜选用抗凝血类杀鼠剂,杀鼠剂使用符合GB/T 27777 的要求。毒饵置于外部监控装置内,定期检查并记录消耗或霉变情况,并及时补充或更换。
2、如工厂外围灭鼠诱饵不适用时,外部监控装置可以设置如机械陷阱或无毒诱饵用于外部监测,应对其经常检查,以确定工厂以外的啮齿类动物发生风险及装置的有效性。
3、所有外部监控装置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果啮齿类动物活动水平提高时,应增加检查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