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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要求(十四)

浏览:257 发布时间:2023-04-28

飞虫类防制
1、飞虫密度较高时,可在外环境重点部位,按照GB/T31718的要求采用适宜的化学方法进行防制。
2、厂区外环境远离库房、生产厂房出入口处可设置昆虫诱捕灯、吸蚊器、捕蝇笼或灭蝇袋。
3、进入车间、仓库、人流和物流通道内以及与外界相通门内背光区域宜使用昆虫诱捕灯。
4、在加工或储存区域,昆虫诱捕灯应安装在离开食品接触面、裸露产品、包装线、和位于加工和存储区原材料(建议3m范围以外)。
5、在昆虫活跃季节5-10月,建议每次对昆虫诱捕灯进行检查。在寒冷季节11-4月份,应至少每月对昆虫诱捕灯进行检查和服务,或依照气候变化或虫害活动水平调整检查频率。
6、所有装置应使用防碎灯管,或纳入企业的“玻璃、易碎塑料控制程序”中进行控制。
7、根据企业虫害管理要求,必要时可对核心受控区的昆虫种类和数量,进行阈值管理,在服务商合同中明确要求,记录昆虫诱捕灯中的昆虫种类和数量,以此信息找出并分析昆虫活动根源。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其密度。